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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決定于6月12日8時啟動防暴雨洪水II級應急響應: 1.要求組織預警區(qū)域內的所有地災點、重要高陡邊坡、低洼地、溝谷溝口、危(老)舊房屋等受威脅的群眾全部轉移,嚴禁已轉移人員擅自返回。 2.所有涉河在建工程,戶外工地全部停工。 3.所有中小學校(含幼兒園、托兒所)、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全部停課。 4.各類群體性集會、農(nóng)村集市活動全部取消。 5.所有景區(qū)非景區(qū)景點全部關閉。 6.全市農(nóng)村客運班線原則上停運。 7.所有鄉(xiāng)、村道路原則上封閉。 8.所有水上船舶、碼頭、通行航道等全面關停。 9.加密對沿河、沿岸、山邊、水庫、山塘的巡查監(jiān)測,嚴禁無關人員在危險區(qū)域活動。 10.全力動員市民非必要不出門,盡可能留在室內,減少出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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