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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政法系統實施“六大行動”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 東南網4月1日訊(福建日報記者 徐文錦)近日,省委政法委印發《福建省政法機關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行動方案》,圍繞市場秩序法治保障、經營主體權益保護、涉企執法司法規范等方面,立足政法機關職能,開展“六大行動”,旨在以更高標準、更高質量、更高效能推動我省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,提升經營主體法治獲得感、滿意度,服務新時代民營經濟強省戰略。 實施市場秩序法治保障優化行動。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,著力打擊利用網絡暴力對企業進行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;積極參與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整治;規范企業救治和退出,對超過18個月未審結的破產案件加強督辦,將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“無產可破”案件納入破產費用援助資金范圍。 實施經營主體權益保護深化行動。妥善審理涉民營企業新型融資糾紛案件;公正高效兌現經營主體勝訴權益,全力化解黨政機關、國有企業拖欠中小微企業、民營企業賬款案件,幫助企業及時收回資金;推行侵企刑事案件“快立、快破、快追”響應機制。 實施涉企執法司法規范提升行動。持續開展基層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,依法糾正行政機關對企業小過重罰、過罰失當問題,堅決糾治亂收費、亂罰款、亂檢查和亂查封現象;加快“閩執法”平臺二期建設,優化“入企掃碼”“多頭重復預警”等功能,擴大“綜合查一次”涉及范圍;深化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。 實施創新創造活力法治賦能行動。完善省、市、縣三級聯動、行刑銜接的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,提升縣域知識產權綜合保護水平;加強對原始創新、關鍵核心技術、科技創新主體司法保護,審慎審理涉及新技術、新業態、新模式等創新創造案件,為探索性、試錯性創新活動留足空間。 實施惠企安商法治服務升級行動。持續做好“高效辦成一件事”、綜合服務窗口、“無證明省份”等政務服務重點改革工作;進一步擴大民營企業公司律師試點工作的地區范圍;完善公安機關服務臺胞臺企12項措施,推廣臺胞臺企服務站點建設。 實施閩商閩企出海法治護航行動。為因出境參展參會、簽訂合同、項目合作等緊急事由出境的企業和人員開辟辦證“綠色通道”;深化海絲中央法務區建設,完善國際商事海事糾紛多元化解“一站式”平臺;建好“一帶一路”法律服務聯盟廈門代表處等涉外法律服務重點平臺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