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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南網4月15日訊 (福建日報記者 黃筱菁) 日前,記者從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,為維護水產品市場交易秩序,專治螃蟹過度捆扎、厚袋子壓秤等各類水產稱重亂象,《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關于規范水產品經營稱重行為的意見》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。 《意見》指出了當前水產品經營稱重主要存在的違法問題,包括水產品包裝物占重,即使用自重較大的塑料購物袋等包裝物盛裝水產品,影響水產品稱重的準確性;螃蟹過度捆扎,使用的捆扎物重量超出合理范圍,導致稱量明顯增重;使用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的包裝材料;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,以及未依法明碼標價等。 針對上述主要問題,《意見》提出了規范措施。倡導水產品去除包裝物后進行稱量,對確需捆扎的蟹類等產品,應當使用環保、簡易的輕量捆扎物,蟹類單體捆扎物重量控制在單體總重(含捆扎物)5%的合理范圍內,嚴禁在捆扎物中夾帶泥、砂、金屬粉或者其他雜物。在包裝材料上,經營者經營水產品應當使用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》和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的包裝材料,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。各類市場須配置檢定合格的公平秤,公平秤放置處要有明顯標識,保證交易時間內可正常使用,并有專(兼)職人員保管、維護。經營者須使用經過檢定合格的電子秤,不得使用未經檢定合格的或稱量作弊的電子秤,不得故意破壞電子秤準確度。明碼標價方面,水產品經營者應當嚴格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,對經營的水產品按規定明碼標價,標示品名、價格和計價單位。 據介紹,福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轄區內水產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,對各類違法行為依法嚴肅查處。消費者遇到水產品經營稱重違法行為,可撥打“12315”熱線進行投訴舉報。 |
